香肠罐头等不再需要办理检疫审批

动植物产品:蓝湿(干)皮、已鞣制皮毛、洗净羽绒、洗净毛、毛条、贝壳类、水产品、蛋制品(不含鲜蛋)、奶制品(鲜奶除外)、熟制肉类产品(如香肠、火腿、肉类罐头、食用高温炼制动物油脂);
植物产品:粮食加工品(大米、面粉、米粉、淀粉等)、薯类加工品(马铃薯细粉)等、植物源性饲料添加剂、乳酸菌、酵母菌。

有关企业在进口上述产品产不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。但应按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,依法进行检验检疫。